京华时报讯(记者张剑)女子李某因婚姻家庭问题,将煤气罐放进奔驰车内,酒后驾车撞电线杆意图自杀。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李某不服,向市三中院提出上诉。昨天,记者从市三中院获悉,该院已受理这起上诉。
30岁的李某与已婚男子林某保持男女关系6年,并育有5岁女童。二人在北京长期共同生活,其间林某多次承诺与妻子离婚,但均未兑现。李某因此与林某纠葛不断。直到2013年6月,林某正式表态,不可能与原配妻子离婚,只能继续保持这种共同生活关系。李某伤心欲绝,产生自杀的念头,并事先买好煤气罐。
2013年9月的一天,李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后,回家将煤气罐放进奔驰车内。李某将车开出小区后,找到一个僻静地点,拨打110电话。李某要求民警把林某找来,否则马上引爆煤气罐,其间李某一直在车内喝洋酒。民警赶到现场后,李某将车门窗锁死,继续喝酒,并拧开煤气罐阀门。5分钟后,李某呼吸逐渐困难,将油门踩到底猛然撞向路边的电线杆。后李某意识昏迷,但煤气罐未被引爆,民警将李某从车中救出。电线杆被撞歪,奔驰车损毁严重。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李某不服,认为量刑过重,向市三中院提出上诉。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