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文炯(浙江大学民生保障和公共治理研究中心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党的二十大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国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其中包括“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并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战略部署。这为我们在新征程上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把社会保障作为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民生工程,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新时代,我们党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在社会保障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增强。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提供了重要保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支撑,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利条件。
当前,我们已经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必然会遇到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只有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效保障,充分激发亿万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稳定预期,促进整个社会和谐有序运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条件。
社会保障包括基本保障和补充保障,其中基本保障由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基本发展、基本尊严;补充保障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实现,旨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障需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我们要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进程,研判未来5年、15年乃至3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发展趋势,分析社会保障可能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
基本保障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当前,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基本保障制度。一是根据人民群众的保障需求及其变化趋势,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健全儿童福利制度,完善基本保障项目体系,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底。二是优化基本保障项目设计,扩大生育保障惠及范围,加快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推动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逐步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基本保障待遇差距,增强制度公平性、可持续性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的适应性。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之上,确保社会保障制度持续健康运行,实现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
在完善基本保障制度的同时,还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保障需求,发展补充保障。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等特征,人民群众对养老金、医疗服务、照护服务和意外伤害等方面的保障需求随之增加。为此,需要营造适宜的环境、条件和氛围,促进各类补充保障健康发展。一是正确引导并支持人民群众立足自身实际,在已有基本保障项目及其水平的基础上,制定适合自己的补充保障计划。二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采用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规范补充保障供给者的经营行为,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保障服务。三是支持相关机构提高补充保障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促进补充保障产品和服务与基本保障项目有机衔接。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