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提出要贯彻落实一体推进“三不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方针,着力增强腐败治理效能、推进腐败问题的系统治理。“三不腐”,成为了当下的热门话题。
党和十八大以来,国家的“打虎”“拍蝇”“猎狐”行动,已让腐败官员无处藏身。而落马官员贪腐金额小则几十万,多则上亿元,除了大官高官,也不乏小官大贪的案例,让人瞠目结舌。这让人不禁要问,这些官员贪腐这么多,还持续那么年没被发现,是怎么做到的?公务员到底一年能挣多少钱,没有公开的数据,老百姓是不知道的,而在反腐问题的表述中时常提到“巨额财产不明”。那么,公务员的合法收入和财产又能不能、该不该见光呢?
笔者通过查询发现,我们国家早就实行了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党内申报可能管点用,但缺少人民群众的监督,效果肯定会大打折扣。为此,有些地方开始试点财产公示。但这些试点如星星之火,此起彼熄,最终都没能“燎原”,很多试点热闹一阵后就改弦更张,退步到原来的只申报不公开。
官员财产公示的遇到最大的问题,可能就是牵涉到个人财产的隐私问题。笔者认为,个人隐私当然需要捍卫,但为了更大的公共利益利益,在某种场合或从事某种特殊工作的人就必须放弃一部分自己的权力。现在推行建设阳光政府,重大的事项都要求公开透明,而干部的工资收入也应该是公开的重要部分。国家和政府的钱都是广大纳税人上交的,凝聚着广大劳动者的血汗,应该享有知情权,要求公开政府官员的收入也是应当的。何况当官就该光明磊落,恪守老实本分,就不能以权谋私,梦想着升官还可以发财。如果挣的都是合法收入,有必要葳到捏到,还怕别人知道吗?
到目前官员的财产公示制度差不多有一半的国家均实行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国际社会公认的监督政府及其官员廉洁从政的有效做法。从长远来看,我们都要实行官员财产公示,这是大势所趋,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按照我们自己的国情,认真总结,吸取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推行和实施,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使之成为构建反腐制度和机制体系、有效治理腐败问题的重要手段。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只有阳光公开透明才是最好的防腐剂,才是有效反腐的灵丹妙药。实行官员的财产公示制度,这就变相地给公务员戴上“紧箍咒”,让广大公务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公务员的合法收入拿出来晒一晒,任何人都可以查阅,目的是落实民主监督制度。公众可通过财产公示的材料,监督、揭发、举报,可以最大限度预防腐败。财产公示制度警示公务员在任何从政的场合、环节都“牢记使命”,深刻意识到贪腐的风险和成本,防止在贪欲的驱使下由小贪变大贪。这样的公务员财产公示,就像每年的健康体检一样,也是对公务员政治生命的一种爱护。(四川省三台县行政审批局 蒋红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