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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与扎兰屯职业学院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更新时间:2017-07-07 18:18:21点击次数:8907次字号:T|T

      7月4日,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扎兰屯职业学院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等合作共建签约仪式在扎兰屯职业学院举行。

      签约仪式上,扎兰屯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铁岭介绍职业学院概况;自治区林业厅党组书记呼群与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市长于立新共同签署《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合作共建扎兰屯职业学院协议》,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韩锡波与扎兰屯职业学院院长于风雨共同签署《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扎兰屯职业学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白向群,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市长于立新,呼伦贝尔市政府副市长李阔,扎兰屯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恒波等一行见证了整个签约过程。

      据了解,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合作共建扎兰屯职业学院协议》,林业厅支持学院加强涉林专业建设,提升实习实训能力,参与科研生产项目、开展技能型人才培养,在林业职业教育、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给予学院长期的指导和帮助,在生产实习场地、信息沟通、智力引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师资到基层实践、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支持学院涉林专业发展和林业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涉林专业建设成为自治区级、国家级精品专业;支持学院提升实习实训能力,支持学院东山实习林场、校内实习苗圃和智能温室建设,支持学院在林业生态建设一线建立试验示范站,探索建立区域林业科技服务与示范推广的新机制和新模式,为学院参与林业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国际合作项目提供支持,提高学院涉林专业建设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学院开展林业科学研究、科技推广、科学普及活动;支持学院参与林业厅提供的科研、生产项目,鼓励学院在科研项目、基础能力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品牌、特色)专业、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研课题等领域形成优势和特色;组织协调厅属各单位、全区林业部门依托学院培养培训各级各类林业技能型人才,鼓励各级林业部门参与培训的组织和培训内容的制定,提供相应的培训条件;支持学院面向基层定向培养林业技术技能人才,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基层林业单位工作。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积极支持扎兰屯职业学院改善教育、科研、人才、技术条件。支持学院涉林专业发展和科研平台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双方共建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和实习条件,推动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从学院发展需要出发,按照“满足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构建梯队”的原则,在高学历教师引进、入编等方面给予人事政策支持,满足专业建设需求;健全专任教师培养和继续教育制度,提升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支持学院建立区域性林业试验基地,探索林业基础性、公益性、前沿性科技研究和林业科技成果推广新模式,扩大培训范围和服务功能,建设教学与生产相结合、科研成果为地方经济服务的现代职业教育模式。推动学院与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和区内外农林高校的合作,努力申办自治区高职示范学院,争取联办高职本科教育,拓展办学层次,建立服务内蒙古自治区现代林业发展的多方协作机制。

       据悉,根据《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扎兰屯职业学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管理局与学院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包括互设挂牌基地、订单培养和职工培训、学生生产实习和顶岗实习、互派挂职交流合作、合作共建实训基地、教学科研及产学合作等。管理局在学院挂牌设立“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职工教育培训基地”,由学院支持完成员工培训任务,聘请学院领导、专家担任管理局下属企业发展顾问,并定期进行系列讲座;向学院提供单位用人需求、人才标准,参与制定技能型人才培养方案,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定期派遣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担任学院客座教授、实习指导教师或兼职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学院优秀毕业生;为学院提供校外实习基地,接待学生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或参观学习,协助学院加强学生管理,参与学生实训、实习成绩鉴定,安排学院专业课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岗位实践。

      学院在管理局挂牌建立“扎兰屯职业学院实训基地”。每年选派一定数量、合作专业的学生到管理局开展教学实习、顶岗实习;定期派遣一定数量的专业骨干教师到管理局及其下属相关企业挂职锻炼;根据教学需要聘请管理局专家、技术骨干、能工巧匠及其他专业技术人才担任合作专业的客座教授或教学实践指导教师;聘请管理局相关专业的中高层领导进入专业建设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管理局要求,利用软硬件教学资源,提供各类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人才培训服务;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参与管理局科研项目开发、技术协作学术研讨和成果推广。(纪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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