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教育部公布《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个征求意见稿,主要是对国际学生的招生、教学、校内和社会管理,以及相应的行政管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比如,高等学校招收国际学生,接受学历教育的类别就为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接受非学历的教育类别就是预科生、进修生和研学者。高等学校对国际学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的学分,具体的办法是由学校管理来规定的。高等学校具备条件可以为国际学生开设使用英语等外国语言进行教学的专业课程。
另外,草案规定,未满18周岁的国际学生,一般应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居住。同时如果招收国际学生的学校没有公开招生简章,或者招生简章有虚假宣传的,没有公开本校国际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这些行为也都会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同时规定,国际学生毕业、结业和退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中国。这也是为了加强规范学生的招收和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意见稿现在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法制网、教育部网站、或者以信件方式邮寄到教育部的政策法规司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记者李赢)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