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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摇篮”湖南体操名校正副校长“猥亵女童”被刑拘

更新时间:2014-03-20 12:59:41点击次数:1377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一个直属政府机构且曾培养出奥运冠军的体操名校,校长、副校长两人竟同时涉嫌猥亵学校女体操运动员,而这些女运动员还是未成年的孩童,湖南省体操运动学校如此骇人听闻的事件曝光后,引发了舆论轩然大波。
    “冠军摇篮”丑闻缠身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湖南省体育局对面的湖南省体操运动学校。记者看到,在大门紧闭的体育馆内,几个十多岁的女孩在进行器械训练。
    这所位于闹市的学校,近来被爆前校长和一副校长因猥亵多名年幼女学员,于2013年11月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通过相关政法机构得知:去年10月,长沙市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湖南省体操运动学校校长刘某强和副校长曾某涉嫌猥亵女童;11月1日,民警将刘和曾带走;12月6日,检察机关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将刘某强和曾某批捕。
    湖南省体育局有关人士介绍,湖南省体操运动学校1985年成立,为其直属单位,面向全省招生。这所学校先后向国家体操队、蹦床队、艺体队输送了刘璇、李小鹏、陈翠婷等多名著名运动员,共获得6枚奥运会金牌、15枚世界锦标赛金牌、9枚亚运会金牌,有“奥运冠军摇篮”之誉。
    湖南省体育局一位不愿具名人士告诉记者:“我们平常看到刘和曾,感觉他们的话不多,人蛮老实的,想不到会干出这种事。”
    记者还了解到,担任湖南省体操运动学校校长之前,刘某强曾任株洲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并获评“湖南省业余训练先进个人”。
    “校长亵童”成了禁忌话题
    在湖南省体操运动学校训练馆旁边的一栋教学楼2楼教室里,十多个小运动员正在自习。一位来自湖南怀化的10岁女体操运动员告诉记者:“学校里,练习体操的女运动员年龄为9至12岁。我们已经有好久没有见过刘校长和曾校长。”
    在学校里,记者接触到的一些老师、职工和学生似乎有某种默契,谈起“刘校长和曾校长”,“口风”都特别紧。
    “我们来自省里各个地方,怀化等地比较多。训练在训练馆,学习在旁边的教室。宿舍就在训练馆旁边的宿舍楼。”一位女体操运动员说。
    体操学校的小女生们每天都要接受高强度、封闭式的训练,见到家长的时间很少。一些受访女运动员告诉记者,“见到家长的时间说不准,可能一周一次,也可能一个月一次”。
    有调查称,从2012年至案发,校长刘某强涉嫌对6名女童进行多次猥亵,被副校长曾某侵害的女童人数不详。湖南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称,事发“应该是在校长办公室”。 他透露,刘某强性侵的孩子全部来自湖南省,“这几个孩子在学校是收费培训,都住学校”。
    “防性侵”教育缺失
    记者查阅历史资料,尚未发现国内体育学校类似丑闻的报道。但国外媒体时有相关报道。2013年,美国旧金山一位知名的高尔夫教练,由于涉嫌在3年内性侵2位男学生多达65次而被逮捕,其中一位受害者只有12岁。而在2005年,美国一名体操教练因对两名女学员进行猥亵和其他性犯罪,遭到重刑惩罚。
    2013年,女童被性侵案件频发,全国100多名媒体女记者共同发起了“女童保护”公益项目。
    “女童保护”项目发起人孙雪梅认为,目前国内涉及防范性侵害方面的教育缺失。作为中国首个防范未成年人性侵害的公益组织,该项目前期精力也主要放在“防性侵”课堂宣讲上。“借助各地教育部门及妇联的力量,将防范性侵的知识材料以学校宣传的方式发放。”孙雪梅说。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中告诉记者,在封闭式的体育培训模式下,远离家长的运动员特别是年幼的青少年运动员在面对性侵、猥亵等犯罪时,自我保护能力特别弱。此外,在封闭管理式体育培训学校内,女运动员遭遇性侵、猥亵等犯罪时面临举证难的问题,在没有监控和证人的情况下,学生的证言容易形成孤证。训练期间肢体接触难以避免,如何判定成为法律层面上的难题。
    还有专家指出,在我国运动员选拔体制下,运动员能否获得比赛参赛资格进而取得好成绩成名,要先过教练关和领导关。“教练和学校领导对于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方面有绝对的话语权。这导致的结果是学校领导和教练员长期处于强势地位,一些运动员就算受到不公正待遇也敢怒不敢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运动员说。(综合新华社、东方早报报道)

   来源: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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