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教育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文化教育 > 正文

教育部:把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入口关

更新时间:2023-07-10 09:19:23点击次数:40339次字号:T|T


  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记者近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制度,把好从业人员入口关。

  《通知》强调准入查询要全员覆盖,要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对拟聘用人员均应进行准入查询,范围包括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和其他人员。对入职后的从业人员,也要定期开展全员集中查询,确保所有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从业人员应查尽查,守好校外培训安全底线。

  《通知》强调查询工作要依法依规。准入查询工作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政策开展,严格规范查询流程,依法保障相关主体权利义务。培训机构申请查询须征得被查询人同意并提交相关材料,不得擅自查询非应聘人员的记录信息。规范使用查询结果,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记录的,机构不得聘用,查询对象对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程序申请复查。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校外培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履行准入查询的法定职责,如出现“应查未查”“违规上岗”“泄露隐私”以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教育部将指导督促各地落实好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依托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定期开展从业人员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集中查询,织密校外培训安全防护网。

  来源:中国青年报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