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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频发怎么办?一份来自法院的司法建议请查收

更新时间:2023-11-03 12:31:32点击次数:479797次字号:T|T



      “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非常实用,我们物业公司一定积极采纳、整改,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近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须水法庭成功化解了3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并就发现的问题向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从源头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田女士是某小区业主,河南某物业公司(后简称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今年3月,物业公司以田女士拖欠物业费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2015年8月至今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同时,物业公司还以相同的案由起诉了该小区内的另外两名业主,诉讼请求均为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和滞纳金。


       经过阅卷和约谈双方当事人,承办法官李冬玮发现这3起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但反映的问题却不小。沟通中,业主田女士表示自己拒绝支付物业费的原因是物业公司未尽职责,小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我家的四轮电动车着火,安保人员都没有来灭火,导致车辆直接报废”“新买的电动车也在小区内丢失”“家人被困电梯内,物业公司也没有及时维修电梯”。而其他两名业主也反映了“小区门禁损坏,人员随意出入,发生多起盗窃事件”“设施故障维修不及时”等问题。


       为了妥善化解矛盾,李冬玮法官到该小区进行了实地走访,在全面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一方面向物业公司指出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希望其尽快完善提高,另一方面劝说业主站在维护小区整体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如果业主都以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失去经济来源后必定无法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进而形成恶性循环。经过背对背沟通,双方同意各退一步,最终三个案件均达成调解协议。


       但李冬玮法官并没有就此止步,为了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和源头,督促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她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和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该小区物业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物业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楼栋单元门禁损坏问题、加强流动人员出入小区的日常管理,并强化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该份司法建议发出后,得到了物业公司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根据司法建议,物业公司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管理措施:在小区进出口处安装了人脸识别系统;更新升级了电子巡更系统,对监控盲区增加了巡逻频次和力度;加强了外围停车管理,更换了不能正常使用的摄像头,在监控盲区加装了摄像头;强化对安保人员的培训,提升安全保卫能力等。


      “近段时间以来,我们确实感受到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了,我们的安全也有了保障,感谢法官为小区付出的努力。”田女士说。


      下一步,作为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批命名的“枫桥式人民法庭”,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须水法庭将充分发挥植根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党建+网格”模式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让司法服务在群众家门口“落地生根”,让辖区群众体验到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同时,对于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多发性矛盾纠纷、社会治理风险隐患等问题,须水法庭将继续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找准问题症结,以司法建议、白皮书等形式提出法治化解决路径,为党委政府决策和相关行业协会、自治组织提出意见建议,从成案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降低基层社会治理成本,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穆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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