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生活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家居生活 > 正文

限价房可转人才公寓 资格证也可变更价格不变

更新时间:2015-09-10 10:08:58点击次数:843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王爱科)9日,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时透露,根据相关规定,本市限价房项目在优先面向持资格证家庭销售结束6个月以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可申请调剂为人才公寓房源。调剂后,人才公寓项目销售价格参照原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价格执行。

 

日前,本市推出了今年首批公开销售的保障房源,网谈中有网友咨询,是否可以把自己的经适房资格证转成限价房资格证。对此,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肯定答案,并透露,如需办理经适房与限价房准予资格变更手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变更申请,审核时限将会极力压缩。

 

对于不少网友关注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相关问题,网谈中透露,按照本市政策,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对于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用于拆迁安置的,在不动产登记证书上标注为“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其上市交易不受年限限制。而且首次上市交易时不需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类型保留划拨。转让后再次上市交易时,每次均按成交价格总额的1%缴纳土地收益金。

 

  相关负责人还透露,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本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土地性质为住宅的,承租人租住满5年后可以申请购买。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须经政府批准后方可出售。而网友提问的河马石和文安路两处公租房,目前暂时不能购买。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0
(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