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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公积金新政:信用卡两年逾期6次不予贷款

更新时间:2015-11-18 13:21:24点击次数:1759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一年内是否提取过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最低额度也将上调20万。但同时明确:借款人信用卡逾期透支未还不予贷款。

 

  国管公积金新政首次明确信用卡逾期未还款等影响房贷情况。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信用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贷款人申请贷款前两年内,夫妻任何一方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新政从本月12日起执行。

 

  国管公积金最低贷款额提高20

 

  新政加大了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其中规定,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一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

 

  此前在今年3月,国管公积金的贷款政策曾放松过一次,将原规定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调整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不过前提是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一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而此次国管公积金取消了是否提取公积金的限制,而且最低计算余额也从5万元上调至7万元。

 

  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普通商品房时,其能够在国管公积金中心贷款的额度,与其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一人申请时,审批的贷款额度一般为账户余额的10倍。由于之前的余额划定线为5万元,最低可贷50万元,此次调增后贷款最低额度将增加至70万元。

 

  信用卡逾期透支未还不予贷款

 

  信用卡逾期未还款等是否影响申请房贷?此次国管公积金的新政中予以了明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国管公积金完善了征信记录使用标准。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两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到35期的,其贷款最高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下调20%。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两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昨日,北京市管公积金中心介绍,市管公积金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另外,市管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主要与申请人的家庭月收入、公积金缴存额、贷款年限等有关,与账户余额没有直接关系。

 

  二套房和政策房仍执行原规定

 

  同时,新政中规定,职工首次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使用贷款。这项政策的放宽在今年6月就已经实现,之前则须结清贷款满5年。不过此次新政最新提出,第三次及以后再申请使用贷款的,需上一次贷款结清满5年。这在之前的政策中并未提及。

 

  此外,国管公积金此次规定,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市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表示,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

 

  国管公积金还表示,将优化贷款服务措施。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上限的,不再提供工作情况证明。职工还可关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贷款办理时间。文/本报记者朱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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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同比增187.9%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昨日发布的消息,截至今年119日,北京地方(不含中直、国管、铁路三家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当年已发放68882笔,金额576.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18.1%187.9%,创个人贷款发放额的历史新高。

 

  另据了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还发布通知,规定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新政自昨日起实施。

 

  此前从今年11日起,北京市管公积金已经执行了新政,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此外,此次国管公积金实施新政后,意味着北京所有的公积金贷款都面向异地房贷开放。文/本报记者 朱开云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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