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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时间应与业主协商温度不达标可要求退费

更新时间:2015-11-27 10:48:33点击次数:1061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张雷)小区自备锅炉供暖,分时段供暖,供暖最高收费每平方米8.57元。这样的价格让北郊大唐世家新干线小区的业主们觉得有点贵。

 

  张先生家住北郊大唐世家新干线小区二期,小区冬季的供暖方式为小区自备锅炉供暖,今冬是小区二期住户的第一个供暖季,从15日开始居民家里已经开始供暖,但物业因为费用没有核算下来,一直没有公布收费标准。

 

  最近,物业在小区公布栏上贴出了供暖的收费明细,供暖费用按时段起算,有三类标准,可供业主选择,供暖时间分为121416小时,收费分别为每平方米6.48元、7.51元及8.57元。“烧12个小时不暖和,烧16个小时又太贵,比起市政供暖24小时5.8元费用来说,实在太贵了,而且其他小区烧天然气的也没有这么贵的价格。”张先生说,如果业主选择便宜的12小时供暖的话,就怕温度不达标,家中不暖和。因为去年小区一期工程开始供暖,时段为12个小时,可是据业主反映家里一点也不暖和。

 

  那么小区供暖费用为何会让业主难以接受?物业有没有经过细致核算?还有没有可能再降低些?小区物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分为3期工程,共1200余户业主,今冬供暖费高的原因是小区入住率太低,目前只有250多户,因此烧锅炉的费用要比其他自备锅炉的费用高些。“如果人都住满了,费用自然会低下来。”工作人员说,这些费用是物业核算过的,现在正在征求业主意见,选择一个供暖时间段。至于温度问题,工作人员说,不暖和可以找物业处理。

 

  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工作人员表示,采用自备锅炉供暖的小区,价格不由政府定价,费用由小区核算后定价,并向业主公示收费细则,如果业主有异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西安市燃热监督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小区采用自备锅炉供暖,供暖时间应该与业主协商后才能制定,而温度必须达到供暖要求的18℃±2℃,如果供暖期间,市民家中的暖气温度不达标,可要求物业退还暖气费。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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