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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财政局称未听说上报房产税方案

更新时间:2013-06-20 17:23:05点击次数:1053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昨日据新华社报道,近期北京、深圳、南京和杭州等多地房产税试点方案已上报,多数方案已接近“最终版本”。房产税试点可能在近期扩围。对此北京市财政局表示,未听说房产税已经形成方案上报。

  据称,目前国内多个城市的方案已上报至由住建部牵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参与的协调小组。经过反复审议,将最终确定试点城市和方案,并交由国务院批复。

  报道称,北京上报的方案里建议,对该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24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室内面积)扣除,而目前上海的免税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

  事实上,关于北京要试点征收房产税的消息已经多次传出,但均被官方否认。有业内人士表示,北京的房屋产权复杂,在权属问题尚未搞清的情况下,着急征收房产税可能反而会带来害处,目前北京也还不具备征收房产税的条件。

  市财政局有关人士表示,北京尚未上报房产税试点方案,具体内容由市地税等部门负责制定研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昨日并未就“房产税试点方案已上报”做出回应。

  房产税改革进展缓慢与各方争议大,难以达成一致有很大关系。

  据报道,6月13日贾康在2013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发布会上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必须配套房产税制度,出台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征收方案已迫在眉睫,但征收对象应是中高收入人群。但首套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某一标准的,都纳入免征范围。此外,对于第二套房,也可以适度降低征收标准。

  但也有不少人士表示担忧。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认为,在政策意图和税收标准都没有明确的情况下推广房产税,全国会产生多种不同的税种。

   焦点

  房产税是否需要征收?

  征收大势所趋还需立法主导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表示,房产税并非一个新税种,早在1986年,国务院就发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其中规定对非营利性住房免税。现在提出房产税改革试点的问题,是通过改革来恢复对非营利性住房的征税。国务院于2010年也提出“逐步对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

  刘剑文说,房产税征收是大势所趋,但并不意味着现在就要实施。征收房产税须有配套的制度,比如对房产的评估制度,对房产面积和价值应有相应的中介机构来进行评估,纳税人对评估意见不一的,应该有救济机制。

  刘剑文说他一直倡导房产税改革不能行政主导,还要有坚持立法主导。要通过国家层面制定房产税法,立法过程就是广泛征求民意、形成共识的过程。因为无论是试点还是全面推行,都需要有法律的支持,“我国现在的做法似乎有行政管理思维之嫌,而不是法治思维。”

  征收房产税能否抑制房价?

  调控房价作用不宜被夸大

  财经评论员马光远说,征收房产税显然对房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作用有多大还看不清。从全球的实例看,通过征收房产税减少囤房是非常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果一套300万元的房子,每年交税很高,让囤房无利可图,自然就能形成一定的倒逼机制。

  刘剑文则认为,不要夸大房产税抑制房价的功能。房产税只是一个税种,其主要功能是组织财政收入,虽然它确实会增加房产所有人的持有成本,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但对保有环节的房屋征收房产税并不会对房价上涨产生“一剑封喉”的作用。因此,不宜夸大房产税对房价的调控作用。如果一味强调其调控房价的功能,会剑走偏锋,出现不良后果,不但房价没调控下去,还引发一些社会问题。

  刘剑文表示,房产税改革对稳定房价将起到一定作用,但不是唯一手段,稳定房价需要多管齐下,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北京是否具备征收条件?

  北京征收需摸清房屋家底

  马光远表示,征收房产税有几个前提,其一:能不能搞清楚每个家庭究竟有多少房子?现在信息不清是大问题,一些人有很多户口,能否查清?其二:房地产统一登记有没有完成?就北京而言,有部分房产是北京市住建委登记的;部分没有登记,如国家一些福利房;1998年前分的一些福利房;部队一些房子。如果没有交易的话,根本不知道有这些房子。一些机关,可能夫妻都各自分了一套房子,但从查询系统看一套房子都没有。其三:如何评价房地产价值?是按照交易价还是评估价?谁来定评估价?其四:是对增量征收,还是存量和增量一起征收?

  刘剑文认为,民众对房产税的关心,也是在高房价的压力之下所释放的情绪,希望房产税的改革是在公平正义的前提下进行。 记者 蒋彦鑫 李蕾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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