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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区土地使用税按上限征收

更新时间:2013-08-08 14:17:32点击次数:1236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近日,重庆市政府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该通知取消了2007年出台的该税种的浮动区间和下档,只保留了上限作为目前的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引发了社会上关于未来重庆市土地使用成本上升,房价上涨的担忧。

  该通知称,为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规范管理的作用,市政府决定对主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的等级税额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一等至八等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分别为20元、16元、12元、10元、8元、6元、4元和2元,均按照2007年的一等至八等土地的使用税15元至20元,12元至16元,9元至12元,7.5元至10元,6元至8元,4.5元至6元,3元至4元,1.5元至2元的上限征收,部分观察担心,此举会导致房价成本上扬。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晴说:“重庆市的这次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变化是符合中央政策的,将浮动税率固定化,这就减少了在税收征收过程中有关部门的操作空间,使税收征收工作更加规范合理。”

  关于这次税额的调整对房价的影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教授马智利认为,影响房价的因素主要是看地方的土地储备和房地产在三大固定投资中所占比例,重庆市在这两方面都处于一个健康合理的状态。土地成本在重庆房产开发总成本中只占30%左右,而土地使用税,又只是土地成本上的一个小额税种,且它的调整幅度不大,因此对于房价影响很有限,无需过多担忧。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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