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消费者李先生刚购买了一套位于14楼的新房子,装修好后,从临泉县某家电公司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热水器,该家电公司安排安装人员进行安装时,使用了该品牌软管(价格180元),安装没几天因该软管爆裂漏水导致新房子家具家电等严重受损,房屋渗水至9楼,给其他住户也带来了困扰。多次找到该商家索赔未果,无奈李先生于2018年6月30日诉至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信息)中心。
该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得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其原因是安装人员安装过程中使用的材料不当所所致。经过执法人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投诉人无条件给投诉人重新安装新的燃气热水器、燃气灶、抽油烟机、冰箱,并一次性现金赔偿投诉人20000元。本次调解为投诉人挽回经济损失合计38000元。
本案是一起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消费纠纷维权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消费者李先生的房屋、家电、家具遭受的损失是因购买软管质量问题漏水导致的,理应获得赔偿。(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