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13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19期。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1大类食品,共抽检529批次,不合格15批次,不合格率为2.84%。
不合格样品信息显示,抽样自福州世纪联华商业有限公司、由福州鸿顺达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草鲡鱼(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批号:2019/6/17)样品被检出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
孔雀石绿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染料,因其外观颜色呈孔雀绿而得名。自被证实具有抗菌杀虫等药效以来,许多国家曾广泛将其用作驱虫剂、杀菌剂和防腐剂,以杀灭水产动物体外的寄生虫、原生动物和鱼卵中的霉菌等。孔雀石绿可在鱼体内长时间残留,通过食物链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均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然而,氧氟沙星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可能对畜禽及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样品名称 |
样品属性(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其他)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企业 |
监督抽检结果 |
风险监测结果 |
|||||||||
抽样单位名称 |
抽样单位地址 |
抽样环节(生产/流通/餐饮) |
企业名称 |
生产地址 |
许可资质(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餐饮许可证) |
监督抽检结论(合格/不合格) |
不合格项目名称 |
不合格项目单位 |
标准规定值/产品明示值 |
实测值 |
抽检报告编号 |
风险监测结论(正常/异常/未监测) |
|||||
草鲡鱼 |
食用农产品 |
/ |
散装 |
2019/6/17 |
福州世纪联华商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中亭街嘉蕙苑H区 |
流通 |
福州鸿顺达贸易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国货东路三木花园D区19座606单元 |
流通许可证 |
不合格 |
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 |
μg/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