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8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力电梯”)合肥分公司在电梯修理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案作出处罚,通力电梯合肥分公司遭罚款20万元。
2019年8月1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近期两起电梯作业相关事故的预警通报》显示,2019年8月8日,通力电梯合肥分公司维保人员在维保六安市中医院出现故障停用的5#电梯时,发生意外不幸被卡住,被消防救援人员解救后,送入该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通力电梯合肥分公司主要违法事实如下:通力电梯合肥分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生产(维修)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通力电梯合肥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2月24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六市监罚字[2020]13号。
六安市中医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点位跟踪监督不到位,未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生产(修理)作业过程进行跟踪监督,间接导致上述事故发生,遭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2月24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六市监罚字[2020]14号。
通力电梯合肥分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28日,该公司总公司为通力电梯。
两个月前,通力电梯成都分公司遭监管行政约谈并立案查处。
2019年12月26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19年电梯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显示,7月20日至12月20日,在全省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电梯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292个。针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通力电梯成都分公司等单位实行分层次组织行政约谈,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成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对通力电梯成都分公司等单位立案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立案查处单位涉及虚构维保记录、非法短接、2个以上安全部件失效等严重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处罚到位,既要查处维保单位责任、又要追究使用单位管理责任,对拒不配合调查,问题严重的单位,一律顶格处罚,并纳入失信企业管理。
通力电梯成都分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12日,该公司总公司同为通力电梯。
官网显示,2017年,通力的年净销售额达到89亿欧元,拥有超过55,000名员工。公司B类股票在芬兰赫尔辛基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