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3月1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27号)。通告称,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结果通知书》(NO: NCP20120102110632723),涉及河东区1家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韭菜(抽样单编号: NCP20120102110632723,购进日期:2020年10月30日),不合格项目: 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河东区范桂芹蔬菜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韭菜3.8千克,3.8千克全部出售。
(三)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0年11月26日对天津市河东区范桂芹蔬菜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未发现被抽检批次不合格韭菜。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88908890热线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