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岛)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0年第二批蚕丝被等79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显示,本次抽查了温州、湖州、嘉兴、丽水等4个地区41家企业生产的41批次皮鞋产品,经检验,18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抽样自巨日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日鞋业”)的皮鞋(规格型号:检样/备样:235*6双)(批号:2152495)被检出成型底鞋跟硬度、勾心弯曲性能项目不合格。值得一提的是,勾心(勾心安装在鞋外底与外中底之间的腰窝部位,起着“大梁”的作用,支撑并保持鞋的整体形状)不合格,鞋子容易变形,穿着不稳定,严重时甚至崴脚、摔倒。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巨日鞋业生产的鞋类产品因质量问题已多次被市场监管部门“点名”。
原四川省工商局2018年5月2日发布的“红盾春雷行动2018”及2017年下半年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显示,标称巨日鞋业生产的巨日皮鞋(批号:747944)被检出耐折性能、产品标识项目不合格。
2017年12月26日,原山东省工商局发布的《原德州市工商局2017年度鞋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显示,标称巨日鞋业生产的巨日皮鞋(生产日期:2017-8-17)被检出帮底剥离强度项目不合格。帮底剥离强度反映鞋帮与鞋底的粘着牢度。该指标不合格,鞋子容易开口开胶,导致帮面与鞋底分离,严重影响穿着。
2016年12月30日,原质检总局发布的皮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抽样自巨日鞋业的巨日皮鞋(生产日期/批号:2016-07-18/633581)被检出成型底鞋跟硬度项目不合格。
天眼查数据显示,巨日鞋业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皮鞋加工、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等,3家分支机构(巨日鞋业分车间、温州市巨日鞋业分厂、温州市巨日鞋业车包分厂,目前均为注销状态)。该公司2019年至2020年间曾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3次,涉及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以上罚款总计近20000元。此外,该公司曾成为被执行人(立案日期:2016年1月7日;执行法院: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被执行总金额1172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