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期)。通告称,2021年5月6日- 2021年5月10日,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该县5家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平阳县海西镇宋埠滨海综合市场陈贤涨销售的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
平阳县海西镇宋埠滨海综合市场陈贤涨销售的葱(生产日期:2021-04-06),经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抽检判定为甲胺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滨海所于2021年05月10日向陈贤涨送达编号为:WZA21002565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一步进行处置。
二、平阳县萧江镇综合市场缪月霜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平阳县萧江镇综合市场缪月霜销售的姜(生产日期:2021-04-05),经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抽检判定为铅(Pd)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萧江分局于2021年05月08日向缪月霜送达编号为:WZA21002671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萧江分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一步进行处置。
三、平阳县麻步镇综合农贸市场温从欧销售的虾姑(活体)
(一)抽检基本情况
平阳县麻步镇综合农贸市场温从欧销售的虾姑(活体)(生产日期:2021-04-08),经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抽检判定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麻步所于2021年05月07日向温从欧送达编号为:WZA21002748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麻步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一步进行处置。
四、平阳县腾蛟镇综合农贸市场潘苏红销售的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平阳县腾蛟镇综合农贸市场潘苏红销售的老姜(生产日期:2021-04-08),经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抽检判定为铅(Pd)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腾蛟所于2021年05月11日向潘苏红送达编号为:WZA21002779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腾蛟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一步进行处置。
五、平阳县腾蛟镇综合农贸市场苏美凤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平阳县腾蛟镇综合农贸市场苏美凤销售的姜(生产日期:2021-04-09),经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抽检判定为铅(Pd)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腾蛟所于2021年05月11日向苏美凤送达编号为:WZA21002782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腾蛟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一步进行处置。
特别提示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