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的2021年第十四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显示,标称深圳市实在鲜饮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在鲜饮食公司”)生产的豉油鸡(批号/生产日期/购进日期:2021-03-03;型号规格等级:200g/包)被检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据悉,实在鲜饮食公司对本次检验结论提出异议,经异议受理单位审核认定,异议不成立,维持初检结论。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已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冲调谷物制品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工艺灭菌不彻底导致的。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早在2016年,实在鲜饮食公司生产的食品就被查出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质龙食药监(食)罚〔2016〕466号】显示,深圳市实在鲜饮食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的馋嘴鸭(生产日期:2016年4月5日),经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2726-2005的标准要求。经调查,2016年4月5日,该公司生产上述馋嘴鸭160只,以14.8元/只的价格销售,销售了158只馋嘴鸭,上述产品货值为2368元,销售获得利润为126.4元。上述问题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2016年8月11日,实在鲜饮食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126.4元,并处罚款50000元。
另外,实在鲜饮食公司因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即经营食品等问题也曾受过处罚。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质龙食药监(食)罚〔2017〕896号)(以下简称“896号处罚书”)显示,2017年7月28日,执法人员对实在鲜饮食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实在鲜饮食公司在未取得烤制类的生产许可情况下,于2017年7月18日至7月28日期间生产烤猪肉、烧鸭、叉烧;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2017年7月1日至7月26日,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醉香烧腊加工店购进烤鸭和叉烧销售给“钱大妈”紫薇花园店,同时在其仓库发现一批涉嫌未经检验检疫的冻品。此外,实在鲜饮食公司生产烤猪肉、烧鸭、叉烧,未做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且对购进冻品原料未做相应的进货查验记录。上述行为违反《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17年12月18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实在鲜饮食公司没收违法所得331.08元,罚款3571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