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密云滨河路店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被处罚。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密市监处罚〔2022〕26号)显示,经查,2021年4月21日,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密云滨河路店(以下简称“北京物美密云滨河路店”)从北京鑫向前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国风欧式调料缸(规格型号:20cm/型号:GF-J0903#)共10个,进货价为8.94元/个,进货款共计89.4元。至2021年12月21日,北京物美密云滨河路店以9.9元/个的价格销售7个国风欧式调料缸,其中包括销售给检验机构的封样4个。共获利6.72元。上述商品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商品[检验报告编号:SC2021-C46-D14-L010A]。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物美密云滨河路店罚款:198元;没收违法所得:6.72元。
此前多家分店曝出食品质量问题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物美”)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目前有53家分支机构。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此前,北京物美还有多家分店因经营不合格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例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 12月 29日发布的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64期)显示,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万源路店经营的韭菜(袋)(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20210521),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此外,2021年12月9日至17日,北京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食品监督抽查结果中,北京物美(古城店、密云新中街店、陶然亭店)因经营的食品抽检不合格被点名,涉及馒头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鲜鱿鱼镉(以Cd计)超标。
北京物美曾19次成为被执行人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物美也有多项不良记录,涉及违反认证认可相关规定,多次成为被执行人等问题。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物美因没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于2019年8月23日被北京市顺义区应急管理局处罚;北京物美于2019年1月4日被原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罚款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违反《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天眼查经营风险一栏信息显示,2017年4月7日至2021年9月27日,北京物美曾19次成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超2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