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去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各地对超标办公楼进行了清理腾退,取得积极进展,受到群众欢迎。对腾退出来的超标办公房如何处置,关系到能否巩固清理腾退工作成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人民网 7月15日)
然而,清理办公用房面临着鲁迅“娜拉出走之后怎么办”式的追问:超标办公用房清退之后怎么办? 现在有些地方出现了新建办公大楼闲置现象。闲置就是浪费。消除避风头的心理,动真格地整改,需要一抓到底——定标准、定时限、明责任、严问责。同时,要把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严格管起来,合理用起来。
添张办公桌接着用;改成仓库堆放杂物;一锁了之任其闲置……现实中一些地方的做法让人乐观不起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应付性清退”自然徒有其表,而不能物尽其用的“弃置性清退”又何尝不会造成新的浪费?怎么办?“损有余补不足”当然是上策,但如果整体超标、没有不足可补呢?出租、拍卖也是理想的处置方式,但受超标面积和办公区相对封闭等因素的制约,执行起来也会问题不少。
办法总比困难多,“清退之后怎么办”肯定有解。不过,暂时的难题还是提醒我们:治理“豪华衙门”,首先要守住建房前的预算、审批关,从一开始就封住超标建房的口子。
正如 财政部财政科学院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所说“政府机关的办公用房都是国有资产,不属于任何单位和个人所有,腾退办公用房要打破部门所有制,按照政府资产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办公用房的社会效益。”笔者认为唯有打破部门各自为战的状况,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统一处置,才能在满足严控办公用房要求的同时,更好地利用超标办公用房。具体方法有三:一是将各职能部门统一到行政中心办公,然后对原有办公用房进行拍卖。二是对暂时没有条件采取集中办公方式清理腾退办公用房的地方,就要将超标办公用房暂时改为其他用途。三是需要加强对清理腾退过程本身的监管,防止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现象反弹。
作者:四川绵阳 濮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