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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预付卡机构发生风险事件 协会要求成员自查

更新时间:2015-01-12 11:58:21点击次数:1860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记者近日获悉,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支付清算协会)下发《关于加强预付卡行业风险 管理防范业务风险相关事宜的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提示》),目前,预付卡机构已收到《提示》。

 

  《提示》称,“近期,部分预付卡机构暴露出经营管理不善、风险防控能力薄弱等问题,有3家获牌预付卡机构陆续发生风险事件,现对从事预付卡发行与预受理的成员单位做出风险提示。”

 

  多家预付卡机构人士也告诉记者,《提示》强调预付卡业务管理,其中,备付金管理是核心。

 

预警预付卡业务风险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支付清算协会希望成员组织遵守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落实实名制,做好备付金管理核对校验等工作。

 

  不过,支付清算协会并未提及具体是哪3家预付卡机构发生风险事件。最近一次影响较大的,是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畅购)出现预付卡无法使用的情况。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总部20141217号即要求关闭门店,目前所有门店都已关闭,消费者只能去总部登记情况。

 

  此外,另一家第三方预付卡企业上海得仕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仕)近日也传出特约商户被限制刷卡。

 

  不过,得仕相关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得仕已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声明称,“被限刷”是谣言,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并未出现任何经营困难或影响正常经营的事项。

 

  此外,《提示》也称,成员单位对照风险提示内容,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开展自查自纠,以有效控制行业风险,共同维护预付卡行业的健康发展。

 

  北京一位预付卡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支付清算协会是自律组织,所以发的文均是对会员单位的提示。

 

  另一位预付卡机构管理层人士也向记者表示,《提示》强调预付卡业务管理,遵循业务规则,与此前央行的监管政策相比,并没有太多实质性内容。

 

  备付金管理成关键

  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预付卡行业就显得不太平静,由于行业盈利困难,还出现了行业整合和机构挪用备付金的情况。

 

  据了解,商业预付卡的盈利包括备付金的使用收益、卡内过期资金和卡内残值收益。备付金是指商业预付卡中尚未使用的货币资金。预付卡的商业模式使得预付卡在销售和使用完毕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于是就形成了一定的在途资金,即备付金。

 

  根据相关规定,预收资金只能用于企业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以及借贷。

 

  业内人士表示,上海畅购即挪用了备付金。日前,央行上海总部前期在对上海畅购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其存在严重经营违规造成资金周转问题,无法及时完成对特约商户的资金结算,影响了广大持卡人的正常消费。

 

  对于下一步将对上海畅购出台何种处置方案,央行方面称,作为监管部门,将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等,对非金融支付机构从事支付业务,包括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客户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都有明确规定。其中,特别强调,不得挪用客户备付金是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的一条红线,支付机构必须严格遵守。

 

  其中,《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称,支付机构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必须全额缴存至支付机构在备付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不得擅自以客户备付金为他人提供担保。

 

  此外,支付机构应当按季计提风险准备金,存放在备付金存管银行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开立的风险准备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弥补客户备付金特定损失以及央行规定的其他用途。

 

  业内人士也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预付卡公司多通过商业代理和异地代理模式开展业务。不过,异地代理没有被纳入备付金监管中去,通过异地销售获得的资金可直接进入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其他结算账户,因此,这就存在消费者资金被挪用的可能。

 

  记者注意到,《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则要求发卡机构应当通过实体网点发行销售预付卡。除单张资金限额200元以下的预付卡外,不得采取代理销售方式。发卡机构委托销售合作机构代理销售的,应当建立代销风险,销售资金应当直接存入发卡机构备付金银行账户。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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