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石跃新 王玮伟)买药时您得留点心,以下提到的药品都是不合格的。3月10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4第4季度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结果,6691批次样品中50批次药品不合格,涉及板蓝根颗粒、维C银翘片、野菊花、百合等多个批次药品。
6691批次样品中50批次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本次监督抽验的药品涉及化学药、抗生素、中成药、中药材等重点品种,共计6691批次(含基本药物及高风险专项抽验1227批次),抽样覆盖全省多个城市。其中,化学药2758批次,抗生素802批次,中成药2307批次,中药材(含饮片)790批次,其他34批次。
监督抽验结果显示,6691批次样品中,发现5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记者发现,这些不合格药品,主要是因为含量测定项和检查项中的溶出度、微生物限度、有关物质、pH值、水分、酸度、可见异物等项目不合格。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抽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我省各相关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
眼药水有异物,野菊花含“毒”
药材中二氧化硫残留超标对人体多系统、多器官具有毒性危害。从公布的“黑榜”名单看到,此次检查发,我省多批次中药材因二氧化硫残留问题被认定不合格。包括亳州市兴和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合,亳州市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生产的野菊花、亳州市远光中药饮片厂生产的蜜槐花等。
据介绍,药品里的含水量如果偏高,药量就会不足。此次抽验不合格的产品中有8个批次被检出水分不合格。其中包括德阳逢春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颗粒(每袋装10克)、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心可宁胶囊(每粒装0.4克)等。
值得一注意的是,由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5ml:15mg)、六安华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甘露醇注射液(250ml: 50g)等均因被检出可见异物被判定不合格。
(来源:安徽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