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从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民政局获悉,2017年,扎兰屯市通过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破解规范管理难题,打通服务保障民生“最后100米”,着力实现低保制度科学化、对象认定精准化、工作程序规范化、管理服务标准化,采取“四项措施”规范管理水平,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重新认定。运用《扎兰屯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试行)》对我市在享城乡低保家庭的收入进行了重新核算认定,截止8月20日,共清理停发在享城乡低保2272人,此举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在社会上得到了良好的赞誉。
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依托政务大厅设立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由专人负责受理低保申请,按规定发放温馨提示单、一次性告知书,安排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受理后给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以上材料统一整理供审核使用。乡镇(街道办事处)作为低保审核的主体,严格按照100%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进行。民政局认真落实低保审批主体责任,根据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的低保材料、核对报告、民主评议结果、公示情况和审核意见,综合提出审批意见,无论审批是否通过都应向申请人出具批准决定书或不予批准决定书,不予批准需说明理由。
动态管理。民政局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类复核。对重病、重残等A类在享家庭实行年审。对B类在享家庭实行半年审。对C类在享家庭实行季审。对审核中发现家庭收入发生变化且超出保障标准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
档案管理。为进一步提高低保档案管理规范化管理水平,我市统一规范了低保档案内容,进一步完善申请表、家庭收入财产声明及如实申报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申请受理通知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入户调查表、协助调查函、民主评议记录、审核公示记录、初审情况告知单、审核审批表、审批公示、批准决定书、近亲属备案登记表、低保对象定期审核表、动态管理审批表等。坚持一户一档,及时更新内容。(纪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