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是人之天性,时尚服饰既装点人万千风情,更占有人心目中不可或缺位置。
近日,家住扎兰屯市向阳办事处的李女士,就因干洗衣服引发烦心事:去冬她花4800元购买一件乳白色獭兔大衣,穿过一冬后今春将其送至某干洗店干洗,约定2017年4月14号领取干净衣服。
李女士按约定时间去取衣服,但干洗店老板潘某称单件衣服干洗成本太高,要多凑几件衣物共同干洗可降低些费用,要她再等等。一月后,李女士取衣服时发现领口有一处染色,立即要求干洗店予以处理,老板潘某同意。
2017年6月3号,李女士再次取衣时发现又增二处染色,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李女士投诉到消协,消协予以协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李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衣服款4800元及因解决此事产生的三天误工费400元。
法院受理后,找到原告李女士和被告潘某,阐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晓之以理、趋以利害,经耐心细致调解,由被告潘某赔偿原告李女士1800元、即时给付,双方握手言和,李女士于当天申请撤诉。
该案看似简单,但若调解不成予以判决,则要做衣服损失鉴定,当事人要交纳鉴定费用、增加当事人诉累,且判决后双方当事人不一定息诉服判,还会因此事牵扯下去,继续浪费大量人力、精力和财力。
由此可见,调解在此案民事审判工作中发挥出重要作用。(徐曙光、刘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