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曝光台 > 正文

3000多名投资者被骗3亿元!又一庞氏骗局曝光

更新时间:2018-05-22 16:44:26点击次数:10610次字号:T|T


近日,深圳南山警方通报了一起以发行虚拟货币为名、行诈骗之实的集资诈骗案,涉案虚拟货币为“普银币”。目前“普银币”受害者超3000人,涉案金额约3.07亿元,最高单个损失约300万元。

普银币的前世今生 在普银茶业官网,公司被定义为是一家区块链公司,自称是国内首批集合理论、技术、市场开拓三位一体的区块链产业推广机构。其核心业务产品为普银———以商品组合的本位制数字货币形态推向市场。

简单来说,“普银”并不是纯虚拟的数字货币,而是具有资产绑定的数字货币,1枚普银对应价值1元人民币的普洱茶。普银公司发售的普银数量相对应会有对等普洱茶作为商品,随时等待消费者提取。

南山警方介绍,普银茶业在未取得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微信等媒体对外宣传其拥有一大批普洱茶(现已被查封)。同时,还聘请了一家无鉴定资质的公司对该批茶的一小部分样品茶进行了“参考评估”,对外称该批普洱茶价值10亿元。通过资产数字化,创立了“普洱币”(后更名为“普银”)。

诈骗团伙是这样吸引投资人的:

先将普洱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同时在发布会上承诺将投资人持有的普银币通过两次拆分(一拆十),使投资人持有的普银币扩大100倍。

等大量投资人经不住利益的诱惑纷纷进场时,普银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导致投资人手中普银币毫无价值,最后共损失约3.07亿元人民币。

骗局大拆解:普银币的区块链概念是否是一个伪需求

普银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参与交易,利用投资拉动币价,吸引更多人入场从而大笔套现;在普银价格上升后,又宣称投入更多普洱茶,拉低普银价格。你会发现,本质上来说,这个骗局和之前的炒兰花、炒空头股票没什么分别,玩的就是击鼓传花。

新颖的地方就在于,它引入了一个区块链概念,借助区块链“无需信任”“去中心化”的名号,让更多的人更容易入局。

实质上,虽然借了区块链噱头,但实际上普洱茶价格是被控制的,数量也是虚无缥缈的。项目方本身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是高度中心化的。没有人可以监管它是否有暗箱操作,在利益驱动之下走到这一步,可以说并不意外。

此外,区块链是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具有无需信任、不可篡改等特点。但普银币本身并没有很强的自运行系统。发行代币、加入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数据库,对项目方来说,除了可以提前吸取大量资金,并没有业务上的实际促进功能。可以说,普银币的逻辑跟区块链结合本来就是伪需求。

发币方与平台存在勾兑可能

据币圈人士所言,其实像普银公司这样的操作手法在ICO市场中很常见。

然而,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将代币发行融资定性为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之后,国内三大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比特币中国、火币网、OKcoin币行的所有虚拟货币交易业务相继被叫停。

根据通告,普银公司是将普银币放到聚币网上进行买卖的。那么,聚币网现在还安好吗?

《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聚币网实际上已停止运营,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官网首页有提示“继续交易请去www.coinegg.im”。

据币圈人士称,这应该是聚币网的海外版站点。目前由于国内监管,所有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都将服务器移到了国外,规避法律风险,在国内的团队仅是以“外包技术团队”的形式存在。“只要服务器不在国内,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就可以继续运营”。

“现在监管越来越严,所以发币成本也水涨船高。目前大约在2000万元左右,一条龙服务,包括平台发币和做庄的钱;也有更加知名的平台要价会到5000万元。所以也不排除发币方和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勾兑的可能。”该币圈人士称。

“普银币”仍在龙币网交易

虽然“普银币”已经正式被警方通报欺诈,但在一家名为“龙币网”的货币交易平台上,仍处于交易状态。

5月17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龙币网客服电话,工作人员称,目前平台中显示的数字货币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

根据“龙币网”交易数据,截至5月18日13:00,普银币价格为0.0338元。

律师:虚拟货币存在“庞氏骗局”风险

深圳知名法律评论员张兴彬表示,虚拟货币存在着“庞氏骗局”的风险,并存在巨大泡沫,一旦泡沫破灭,它们都会回归其原本价值——零。

张兴彬认为,从本质上说,虚拟货币炒作的重头就在于让散户接盘。借着区块链等精美包装,进入金融市场,散户不明就里往里面大量砸钱,而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则成了巨富。

投资者应提高风险意识

面对虚拟货币,警方提醒投资者:

一是选择银行、保险、证券等合法金融机构进行投资;

二是投资要理性。投资过程中,要了解企业或个人吸收资金行为是否符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考察企业或个人真实的资产、运营状况,分析其承诺的收益是否合理,不要被“耀眼的招牌、诱人的项目、高额的收益”等表象所迷惑而盲目投资;

三是增强风险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非法金融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的风险。投资者首要考虑资金安全,不要受高息的诱惑而动心,避免“赚了利息、丢了本金”。(中国经济网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