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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盒子起火毁了住房和仓库 商品被烧毁索赔标准引分歧

更新时间:2019-12-10 10:29:14点击次数:10292次字号:T|T

信网12月7日讯 一场意外的失火,让平度的何女士遭受了不小的损失。自家的住房和仓库受损,仓库里存放的待售商品也都被烧毁了,而这场意外的起因就是屋外电表盒子的线路出了问题。何女士认为电表盒子的管理单位平度电业公司白沙河街道供电所应该为自己的损失负责,但双方因赔偿标准的问题起了分歧。何女士按照商品的销售价格计算,全部损失近80万元,但供电所方面在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时则要求何女士提供商品的进货凭证,“因为保险公司委托了评估公司虽损失进行估价,是要按照进货价而不是销售价格赔偿的。”

何女士说,这场火是7月24日起的,除了人身受伤外,受损的还有何女士家的住房和仓库,“起火之后消防部门来做了鉴定,就是电表盒子的线路问题导致起火的。”何女士告诉信网,她平时会在网上做些小生意,销售些日常用品,而这项商品平时就存在自家的仓库里,也都在这次意外中付之一炬。找到了意外起火的原因,何女士认为电表盒子的管理单位应该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责,便联系了平度电业公司白沙河街道供电所。“我按照之前的销售价格算了下,各项损失加起来接近80万元。”何女士找到了之前的销售记录,希望能够按照这一标准得到赔偿。可是从7月底失火到现在,何女士的要求没有得到有效回应,“供电所让我提供进货的单据,可那些单据都被烧毁了。”

何女士说,有关赔偿问题到现在还在解决中,但供电所并没有给她一份他们认定合理的赔偿价格,时间拖得久了,让她的心里有些没底,毕竟这几十万元关乎一家人的生活。

信网就此事联系到了平度电业公司白沙河街道供电所,供电所负责人表示既然明确了事故的缘由,供电所会承担相应责任。“我们都是买了保险了,理赔的部分会由保险公司来负责,但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是需要与评估公司对应起来的,现在就卡在这个地方了。”供电所的负责人告诉信网,根据评估公司的要求,需要何女士提供当初的进货价格,而不是按照销售价格赔偿,“毕竟这些东西都还没有卖出去。”

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马洪力律师认为,关于火灾当中的损失按照进货价格赔偿更为合理,“这种类型的赔偿是补偿性的,不是针对可得获利的,而且销售利润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果当事人按照以往的销售利润要求赔偿,法院有很大可能不予支持。”马律师提到,如果进货价格等凭据因烧毁而无法提供,且商品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参照同类型商品的进货价格计算赔偿金额。 信网记者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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