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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发布新冠疫情期间美容美发消费提示

更新时间:2020-02-28 15:29:41点击次数:11601次字号:T|T

摘要:

春节期间素有“正月不理发”、“二月二,剃龙头”的民俗传统,每年农历的“二月二”都承载着对新一年“从头开始”的美好愿景,也是美容美发行业最忙碌的日子。今年的“二月二”(2月24日)正处在全国共同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美容美发是需要贴身近距离提供的服务,服务环境较为封闭,如防控不善,则消费者与从业者的身体健康都会存在风险。随着企业复工和农历“二月二”临近,以及消费者理发需求的逐渐增多。在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广大美容美发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经营者应当加强疫情防控,坚决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各项防控措施要求,在确保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的基础上有序复工,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者应严格执行市商务局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美发美容行业经营服务指引》,以及有关行业组织的公告、倡议,避免在疫情防控期间向消费者提供面部美容服务。

三、经营者要做好经营场所的日常防控,加强人员服务管理,员工进入经营场所须佩戴口罩,保持工位间的安全距离,理发所需用具及用品应做好一客一用(换)一消毒,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清洁的消费环境。

四、经营者应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建议已经复工的经营者实行预约消费,合理安排接待人数,杜绝消费者扎堆等候的情况,确保防疫期间服务质量不打折扣,妥善处理消费者的诉求,避免纠纷升级。

五、消费者应当理性消费。建议消费者避免在“二月二”当天扎堆理发,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确保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减少与他人的言语交流,尽量不触碰公共设施。不建议消费者选择烫染等时间过长的美发服务,出现排队缴费等情况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回家后将外套和鞋子放于通风处,认真清洗双手。

六、如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请理性维权。疫情期间,消费者和经营者应当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双方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应保留好消费凭证和相关证据,及时拨打北京市消费者协会96315投诉咨询服务电话或通过其它方式进行投诉。

“凝聚你我力量”,让我们团结一心,共克时艰,共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一份力量!北京市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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