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曝光台 > 正文

男子9次擅自驾驶网约车往返湖北接送人员 被行拘10日

更新时间:2020-03-09 16:54:11点击次数:11081次字号:T|T

中新网3月9日电 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8日在官方微博通报称,近日,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南昌县公安局分别查处3起近期往返南昌至湖北疫区接送人员的案件。

经青山湖分局查实,男子吴某以盈利为目的,先后9次擅自驾驶网约车往返南昌和湖北两地,接送多名疫区人返昌;男子鲍某擅自驾车前往湖北某服务区接到袁某后回南昌,又于次日驾车将袁某从南昌送回湖北老家。

微博截图
微博截图

经南昌县公安局查实,南昌某公司经理张某强电话要求其在南昌公司员工田某强、张某给其送辆车去湖北武汉,用于自驾返昌。3月7日,田某强、张某各自驾驶车辆从南昌至武汉,张某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与张某强事先约定的地点后,乘坐田某强驾驶的车辆返回南昌。当日,张某强携王某驾驶张某停放的车辆,从武汉返回南昌。

通报称,上述人员返昌后已被属地工作部门送至集中隔离点观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南昌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的相关规定,青山湖分局已依法对吴某和鲍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南昌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张某强作出行政拘留10日,对田某强、张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决定,待隔离期满后执行。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对上述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相关人员,施以行政罚款和计分处理。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