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宁建鹏 记者 孙中杰)7月3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58号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通告。通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抽取了新乡、安阳、信阳、驻马店、开封、周口、商丘、郑州、平顶山、南阳、焦作、济源、三门峡、洛阳、漯河、许昌、鹤壁等17个地市(县)辖区商户生产(经营)的车用柴油、车用乙醇汽油、危险化学品有机类、危险化学品无机类、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防爆电气、电线电缆、漆包圆绕组线、安全帽、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等11种产品质量,共抽样检验363家次企业的384批次产品,经检验,371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车用柴油。本次共抽取17个地市(县)50家企业销售的50批次车用柴油产品。依据《车用柴油》及《河南省2020年第1批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车用柴油产品的硫含量、多环芳烃含量、总污染物含量、凝点、冷滤点、闪点、密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周口市豫龙石油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车用柴油,洛阳龙达石油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车用柴油,罗山县陶园加油站销售的1批次车用柴油,以上3批次产品闪点(闭口)项目实测值均低于标准要求。闪点是可燃性液体贮存、运输和使用的一个安全指标,同时也是可燃性液体的挥发性指标。闪点低的可燃性液体,挥发性高,容易着火,安全性较差。
车用乙醇汽油。本次共抽取17个地市(县)50家企业销售的50批次车用乙醇汽油产品。依据《车用乙醇汽油》等有关要求,对车用乙醇汽油的硫含量、铜片腐蚀、水分、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量化合物、苯含量、密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46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有4批次车用乙醇汽油产品不合格。方城县鑫之源石化有限公司、泌阳县祥源加油站、商丘市睢阳区路通加油站、商丘京标石化有限公司,以上4家企业所销售的车用乙醇汽油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项目实测值超标。同时,后3家企业所销售的车用乙醇汽油还存在乙醇含量项目不达标的质量问题。
防爆电气。本次共抽取11个地市(县)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防爆电气产品。依据《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等术要求,对防爆电气产品的防爆标志、警告标志、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隔爆接合面参数、抗冲击试验、引入装置夹紧试验、引入装置密封性能试验、外壳耐压试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绝缘套管扭转试验、火花点燃试验、绝缘介电强度等进行了检验。经检验,49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只有焦作市虹发制动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隔爆型电力液压推动器,其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电线电缆。本次共抽取19个地市(县)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电线电缆产品。依据电线电缆有关质量要求,对电线电缆产品的导体直流电阻(20℃)、成品电缆电压试验或绝缘线芯电压试验、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表面质量、抗拉强度、断裂伸长率、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95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有:郑州亿鑫阻燃线缆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般用途单芯硬导体无护套电缆产品,河南博翔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般用途单芯硬导体无护套电缆产品,上海豫亮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产品,河南裕隆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般用途单芯硬导体无护套电缆产品,郑州市国琳电工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产品。
同时,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2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危险化学品有机类产品抽检时,发现有2家企业涉嫌无生产许可证生产情况。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