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诱导消费者签订车贷陷阱合同,然后想方设法让其违约……
贷款买车,当心“套路贷”陷阱!
“此类‘车贷套路贷’顶着借贷的幌子非法牟利,欺诈手段具有迷惑性,严重危害了群众的利益,全国各地超800人受害。”11月3日,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北海市公安机关侦破广西首例“车贷套路贷”涉恶案件。
结清欠款却遭敲诈勒索
今年初,家住北海市的刘先生报案,称自己2020年6月8日以熊某的名义贷款10.5万元,购买一辆2013年宝马5系汽车。同年12月,刘先生逾期还款,随后汽车不翼而飞,只收到一条短信:“因您逾期还款,汽车已被我司催回,请及时到南宁市某汽配城XX楼进行处理。”
刘先生如约而至,并表示自己已补交结清了欠款,想要拿回汽车。但对方却说:“你已经违约,按照合同规定,除了还清欠款外,必须交贷款总额30%的违约金和1.7万元拖车费,共计4.7万元,否则无法拿回车。如果不及时处理,我们就会把车卖掉抵债。”经多次沟通无果后,刘先生感觉自己被敲诈勒索,于是寻求警方帮助。
今年3月8日,北海市警方针对此案正式立案侦查。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先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诱使被害人签订规定有高额违约金和拖车费的陷阱合同。如果被害人逾期还款或者提前一次性还款,都会被机构认定为违约,并用事先准备好的备用钥匙偷偷将车辆开走藏匿,继而敲诈、索取高额违约金和拖车费等费用。
受害人数多达800余人
警方介绍,车贷陷阱合同不仅能让受害者在违约时面临高额的违约费用,还能在受害者报警时产生掩护作用,让警方把该类案件作为经济纠纷进行调解。经排查类似警情,警方发现在广西直接针对该犯罪团伙的报警记录就高达数十起,给群众造成极大伤害。
3月29日,专案组同时在湖南、广西等地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收网,并对涉案广西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展开搜查,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等9人,刑拘9人,扣押涉案汽车两辆,车钥匙800余把,机关、企事业单位假公章200余枚,印章机一台,合同、账本、客户资料、假冒银行工作证件等物证、书证材料一大批,查冻资金172万元。
据犯罪嫌疑人黄某供述,他所经营的广西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级是浙江某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对公司业务员进行专业的“业务培训”,包括如何混入“陷阱合同”等。
经过7个月的艰苦追查,该犯罪产业链的4个集团4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专案组共追回涉案车辆20余辆,挽回损失600余万元,破获敲诈勒索案、诈骗案、寻衅滋事案、伪造公章案等各类刑事案件100余起。据北海警方透露,该案涉案受害人高达800余人,遍及广西北海、钦州、防城港以及浙江、福建等地,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扩线当中。
贷款应到正规金融机构
警方介绍,车贷套路贷多打着低利率、不押车、当天放款等口号,制造违约是车贷套路贷最为常见的手段,对待按时还款的借贷者,套路贷团伙会想方设法让其违约。
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杨真海在媒体采访时表示,受害人往往出于贷款心切、嫌合同条款多看着麻烦等原因,没有细看合同具体条款就签了字,甚至签订空白合同,直到被拖车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公安部门提醒消费者,贷款应到各类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中介、公司及其发布的各类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等虚假广告信息。在签订借贷合同时,必须认真审视相关条款,谨防入套。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务必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
本报记者 庞慧敏 本报通讯员 蒋少萱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