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7月25日消息,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期)。
通告显示,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崇义县3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被抽样单位: 崇义县好邻居粮油副食店
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香蕉;规格型号:散称;生产日期:不详。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如下:没收非法所得金额16.1元;罚款3000.0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被抽样单位: 崇义县横水中学
抽检基本情况。1、豆角,经抽样检验,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NO:SPCY20223660);规格:散称;购进日期:2022年5月13日。2、辣椒,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NO:SPCY20223656),规格型号:散称;购进日期:2022年5月13日。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十二)项,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如下:警告;罚款6000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被抽样单位: 崇义县坚哥超市店
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酒鬼花生;规格型号:散称;购进日期:2022年2月5日。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如下:没收非法所得金额21.8元;罚款20000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