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杨召奎)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旅游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邀请中消协律师团律师进行点评,并于今天发布旅游领域六大霸王条款。
其中,有的格式条款排除、限制消费者的权利。例如,乙方(旅行社)为甲方(消费者)预订的酒店客房、餐饮、景区门票等服务项目均系不可退换的服务项目。中消协律师团律师认为,该条款违背公平原则,旅游消费者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定的合同变更权,该约定限制了消费者的法定权利。
有的格式条款转移旅行社责任。例如,旅游者参加景点游乐项目导致人身财产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中消协律师团律师认为,该约定规避了旅游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定责任。旅游经营者对旅游消费者具有安全提示义务,未做提示或提示有瑕疵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消费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行社应承担相应责任或补充责任。
其他不公平格式条款包括:将经营者自担费用转移给消费者,例如,退团一律不退费;规避自己的服务质量瑕疵责任,例如,在不减少景点的条件下,乙方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扩大旅行社的权利,例如,因乙方组团人数不够不能成行的,乙方可变更出团日期或变更组团种类,甲方应按变更后的团费标准支付费用;通过格式条款使消费者处于不利地位,例如,乙方对本合同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工人日报 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