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2023年第三十三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延安市宝塔区金梦草美容院(高婷)未依照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延安市宝塔区绘美养生馆未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由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延市市监处罚〔2023〕68号 | 未依照规定 | 延安市宝塔区金梦草美容院(高婷) | 92610602MAB39DNA2Q | 高婷 | 未依照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警告,罚款。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7日 |
2 | 延市市监处罚〔2023〕70号 | 延安市宝塔区绘美养生馆未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延安市宝塔区绘美养生馆 | 92610602MAB395XE7A | 石慧慧 | 未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罚款。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 规定处罚 | 自动履行,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15日内 |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