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孙萃萃)江苏省灌南县在发挥好村两委组织协调村点建设的同时,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配合美好乡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能动性,发挥“四个”主体作用,让农民深刻领会到美好乡村建设“为谁建、靠谁建”。
一是发挥农民在项目选定上的主体作用,即村点的建设项目,要经村点大部分村民同意后,同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要发挥农民在项目建设上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建设自己的家园,同时施工单位进场后,优先使用当地农民作为用工对象,间接提高当地群众收入,提升建设美好乡村积极性。在对建设点整治建设实行财政奖补资金的同时,鼓励农民对污水处理等入户项目,进行适当自筹。
三要发挥农民在监督管理上的主体作用,所有建设点都要成立美好乡村建设质量监督监督组和财务监督组,具体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等,做到怎么整治、整治什么,整治到什么程度都由农民说了算。
四是发挥村干部在村庄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项目建设中村干部一定要团结,带头不插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