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方亮 曹开宇)在耕地使用管理领域,有一个专业名词,叫做“耕地占补平衡”。意思是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要按“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日前,萧山出台政策,对补充耕地指标的使用管理、有偿调剂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萧山规定,各镇街、平台垦造耕地取得的补充耕地指标,必须通过国土资源部“报备入库”,并取得验收编号后方可使用。从2015年起,未通过“报备入库”或未获得验收编号项目的补充耕地指标不得登记上账、预支使用和有偿调剂。
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阶段,各镇街、平台的补充耕地指标台账上无指标的,不得开展用地预审。不得通过向区政府欠账方式落实建设项目的补充耕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的扣除或费用缴纳,须在项目用地农转用上报时办理结清。
少占地、多挖潜、高效益,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目标。为促进补充耕地指标合理使用,萧山区“新政”还明确,从2015年起,区内自行垦造耕地所取得的补充耕地指标原则不再用于工业项目,除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报区政府批准“一企一策”外,其他工业项目所需的补充耕地指标,要通过由各镇街、平台或区统一向省统筹平台有偿调剂的方式解决。
另外,补充耕地指标的使用要优先安排给重点民生项目。其中,农民建房的补充耕地指标由区政府和镇街各承担50%,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取指标费用。
(来源: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