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据消费日报网讯 (记者 陈晨) 河北省定兴县隶属保定市,据资料显示耕地面积74万亩,总人口57.8万人的历史名县,尧唐时期已有冀州之称。1166年(金大定六年)割易县、涞水、容城三县开始定名定兴县,有“大定兴盛”之意,一直沿用至今。燕太子丹送荆轲与易水之上留“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千古佳唱便出自该县。古人如此豪情浩气,现实农业执法却遭遇“尴尬”。
近日本网接到群众投诉,定兴县种子市场有淘汰品种、无审定品种(下称问题种子)在市场上销售,3月26日记者赶赴定兴县北河镇,在G107道北河镇的街道两边记者走进临街的4家店面,三家都有问题种子在销售。随即记者拨打农业局电话进行投诉,定兴县农业执法队李金畔带人赶到,在北河镇三家农资经营店发现举报几个品种。
图为金玉99(摄像 陈晨)
李队长说:“我们现在执法也很尴尬,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我们也没法律处罚依据,像这个金玉99,其实它是国审雅玉12,国家也已经明令公告不让销售,但是我们执法现在也是弱势群体,我们不能没收、不能查扣只能劝其退回厂家,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没有条文规定我们可以扣留、没收啊!你们的替我们呼吁下。”
图:沃土702、沃土74-9、背面观察窗找出的品种名称(摄像 陈晨)
对于沃土702、沃土74-9,我们在李队长的指点下,艰难的找到了背面观察窗里显示的,两个玉米品种实际名称邯丰13。李队长讲:这个没有明确规定不让使用,他有名称具体处理我们力度不大不能定性为假种子。
图:纪元168(摄像 陈晨)
对于无审定号的纪元168,我们一定会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农业执法真的无法可依,这么“尴尬”吗?
有位农资维权业内人士讲:农业执法有两把枪,两把枪往往都不响,农业执法一把枪,农业执法这把“枪”,经常是端着不放。当前种子市场经营主体主要为农业局下属公司及其下岗职工、农业科研院所公司,以及原农业部门人员组建的民营公司,大部分出自“农门”,大家都是熟人,执法难度很大。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基层农业执法部门大部分人员需要通过收费罚款养活自己,导致“以罚代管”现象突出。
工商部门一把枪, 工商部门每年都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但由于种子生产、经营专业性强、环节多,工商部门业务不熟,有枪不会放。这往往造成农民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七条 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
第三十七条 种子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法和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性状描述应当与审定公告一致。
第四十六条 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
(二)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
(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
(四)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
(五)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