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张经彩)“你们常年在外忙工作,我一个人在家很无聊,心里空荡荡的……现在住在这里很好,有这么多老伙伴们陪着我,每天还可以下下象棋,打打纸牌,一起看电视,更重要的是老伙伴都在这里能谝闲聊天,我十分快乐,你们就安心的忙工作吧!”这是今年4月2日,内蒙古阿荣旗向阳峪镇孤山屯村的农村互助幸福院里一位七旬计生空巢老人张国海在电话里对远在他乡务工的儿子说的一段话。
陈德春,男,60岁,丧偶,丧子,也是孤山屯村农村互助幸福院里的一位老人,还是农村计划生育特别救助人员。他是一个传统的中国农民,他只想本本分分、安安定定的过自己的平淡生活,可这样一个小小的愿望却成了他的奢望。1982年腊月生育了一男孩本本是可喜可贺的事情,可是小孩却在1985年2月不幸死亡,给这个善良的农民以致命的打击,妻子又于当年的12月离世,给原本脆弱的他雪上加霜。人人都说女人就是半边天,当没有这半边天的时候家里就没有了温暖和阳光,之后的他整天是一言不发,愁容满面。现如今,他在这幸福院里成为每天有说有笑的快乐汉子。
以上两个例子是这个互助幸福院的一个缩影。孤山屯村互助幸福院建立在村委会旁,占地面积近4000平方米,有9个36平米的标准居住间,1个拥有100平米的健身房、1个宽敞明亮的娱乐室。此院是该镇在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支持,按照“村级(社区)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在农村中心社区或较大的村率先建成的为老年人提供居住、生活相互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为一体的互助养老院。此院于2013年底建成,建成后就有9户入住,他们都是来自本村的计生奖扶和计生特别扶助户的老人,他们对这里的环境和条件都非常满意。入住后不久,这些老人就自发的写了一幅对联(上联是:感谢共产党,下联是:让我住上房,横批:真正幸福院)贴到大院的大门上。如今,这个幸福院已经成为周边村屯人人向往居住的地方,幸福院的老人也被人们称赞是——新时期最幸福的老人。
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必然要求,是履行为民解困和为民服务宗旨,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目前,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独居、空巢、高龄老人逐年增多。针对养老服务需求十分迫切的现实,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工作,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把农村幸福院建设列入民生实施项目,确定到2015年底,再为该镇4个村建成这样高标准的幸福院,到2020年让全镇18个村每个村的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都能住进幸福院,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老年人享受到晚年幸福生活。
为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该镇把此项工作列入今年的十个全覆盖项目中,制订了《向阳峪镇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确定了推进领导组织,使幸福院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但由于当地多数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难度很大,该镇将主动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推进。
为提升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该镇还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出台以下措施:1、落实低保政策: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优先纳入城乡低保。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除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和特别扶助金。2、解决居住困难: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镇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安排。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镇优先纳入改造范围。3、解决养老和医疗保障: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镇人民政府参照对重度残疾人的代缴政策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镇民政部门给予资助,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住院治疗,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按政策报销后,仍有困难的,由镇民政部门按照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给予医疗救助;并对无生活来源、符合“五保”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优先纳入“五保”对象。4、提供医疗和养老方便:对年满60周岁、无生活来源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由镇民政部门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及时予以集中供养;其他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有意愿进入机构养老的,由镇民政部门优先安排入住,各级医疗机构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就医提供便利,对女方年龄在育龄期内且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由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提供再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等系列优惠政策。
向阳峪镇的系列措施,让农村互助幸福院的空巢老人心不再“空”,让全镇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不再悲观,并走向阳光明媚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