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近期,有关留守儿童的话题讨论热烈。根据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0%,占全国儿童的21.88%。全国农村流动儿童达2877万,两者之和约占全国儿童总数的三分之一。
庞大的基数之下,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结构在发生变化。妇联《报告》显示,农村留守儿童高度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主要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广东、湖南等省份。四川、河南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大,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比例最高,分别达到11.34%和10.73%。从留守儿童占农村儿童比例来看,重庆、四川、安徽、江苏、江西和湖南等省份已超过50%,而湖北、广西、广东、贵州的农村留守儿童比例也已超过40%。可见除中西部地区外,留守儿童也分布于广东、江苏等东部发达省份。
国家卫计委5月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显示,分年龄看,留守儿童分布呈“倒U”形,中间略有波动。两岁孩子留守比例最高,为44.1%,随后开始下降。妇联《报告》显示,与2005年相比,2012年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0-5岁)增幅达47.73%,规模快速膨胀,而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6-14岁)和大龄留守儿童(15-17岁)分别下降了9.65%和19.68%。
根据妇联《报告》,虽然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入学率在96%以上,但是近半数的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一起生活——近1/3的留守儿童与祖父母一起居住,10.70%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3.37%的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
和父母的长期分离,使留守儿童的生活受到影响。根据妇联《报告》,近20%的务工父母在儿童1岁前外出,其中30%在儿童出生1-3个月外出,导致相当数量留守婴儿由于母亲外出不能得到足够时间的母乳喂养。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不同,对其受教育状况也会产生不同影响。妇联《报告》显示,母亲外出,单独与父亲一起居住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达5.12%;父亲外出,单独与母亲,或与母亲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均较低,分别为3.13%和3.11%。
得不到父母足够关爱,还导致留守儿童心理出现问题。根据公益组织“上学路上儿童心灵关爱中心”近期发布的《中国留守儿童心灵状况白皮书(2015)》(以下简称《白皮书》),农村留守儿童的迷茫度和烦乱度明显高于非留守儿童。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孙云晓曾表示,孩子的成长特点是年龄越小,情感支持系统要求越高,父母的关注和呵护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留守儿童最突出的问题是父母的远离,导致孩子的情感支持系统变得脆弱。父母对孩子衣食住行照料不周让孩子情感荒漠化,缺乏父母的关爱导致他们不会爱别人。
有资料显示,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检出率偏高,而且父母打工年限越长,孩子的心理问题越严重。孙云晓认为,童年留下的心理问题可能为他们日后成长埋下悲剧的种子。缺乏亲情和感情脆弱,容易使孩子的攻击性变强,处于心理失衡的状态,有些孩子可能滑向犯罪边缘,吃不好、穿不好的去偷抢,学习退步无人帮助会被学校淘汰。
很多留守儿童最大心愿就是与父母团聚。妇联《报告》对此给出的建议是,应先在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等方面强化父母的法定监护职责,探索监督和保护父母尽职尽责的渠道和办法,切实保护留守儿童的福祉。
我国发展过程中长期形成的二元结构使留守儿童面临着经济与福利制度、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排斥。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熊易寒撰文指出,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源是生产与再生产相分离的劳动体制,以及“经济吸纳、社会排斥”的城市化模式。即将农民工作为经济要素吸纳到城市中来,但却忽视了他们作为父母、子女和市民的需求。农民工在城市没有获得相应的公民身份和社会福利保障,导致其家庭迁徙非常困难。
对此,妇联《报告》认为消除制度、经济和社会文化的排斥,是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关键。特别是对无人监管的留守儿童,要建立长效帮扶和管护机制,对他们成长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教育指导。此外还要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吸引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外出农民工带着子女举家进城,使更多农村儿童能够在父母身边成长,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总量;针对大龄流动儿童教育需求,稳步出台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异地参加中考、高考(精品课)制度的相关政策,使更多的流动儿童能够在自己生活的城市接受高中教育。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