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 为了“绿色亚青”,南京新出台的《201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中,明确了“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昨天,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市环保局了解到,较之以往,今年的禁烧方案尤为严格,不仅处罚焚烧者,对于监管不善的街道及责任人也将进行处分。
保绿色亚青“谁烧罚谁、烧谁罚谁”
据市环保局介绍,焚烧秸秆造成的污染天数能占全年总数的90%。2011年,夏季秸秆焚烧就给南京带来了6个污染天,2012年同期则有5个污染天,其中就包括震惊全城的“黄泥天”。
根据《方案》,今年5月20日至6月20日为全面禁烧阶段。期间,各相关区(园区)将成立“区、街、村、组”四级秸秆禁烧巡查组。但凡在辖区内发现焚烧秸秆的行为,环保等执法部门一律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查处,也就是说:不仅烧自家的秸秆要被处罚,就算别人在自家田地里点火焚烧,自己也得受罚。
此外,作为重中之重的5月28日至30日及6月8日至10日,市环保局将联合市农委、市监察等相关部门开展两次联合督察。巡查过程中若出现十亩以上大面积火灾或人身伤亡案件的,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每亩补助15元并设收储中心
今年南京市农委将对利用、收储麦秸秆的农户进行补助。对小麦秸秆进行机械化还田的农户,将由省市两级财政提供补贴,每亩共计15元;如果没有采取机械化还田,在进行收储后,市级财政依旧每亩补助15元。“也就是说,只要不把秸秆烧了,每亩都能得到15元的补助。”根据《方案》,今年将重点建设秸秆收储体系,每个相关街道要建立10亩以上秸秆收储中心,每个社区(村)也要建立3亩以上的临时堆放点,并培育专门的经纪人队伍对秸秆进行预处理。
处分“头把火”街道责任人
根据《方案》,各区(园区)将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对出现“第一把火”或禁烧不力的街道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其责任人的禁烧保证金,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在夏季禁烧工作结束后,南京市环境委员会还将对各区(园区)进行考核,根据组织保障和禁烧成效两大块进行打分(百分制)。得分90分以上且未烧“第一把火”者全市通报表扬,得分70分以下者全市通报批评,低于50分则由监察部门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