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下降,而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却有所上升。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是否足额发放,这些都是我们非常关注的问题。社会各界也一直在呼吁,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但是为什么在全社会如此关注和呼吁下,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不但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了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认为,这种情况的出现,只能说明,有些劳动合同并不能给农民的权益带来足够的保护。
朱启臻:为什么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没有增长反而有所下降,就是合同在保护农民的权益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签了合同和不签合同一样。比如要按月给工资,老板说钱甲方没有给,只能拖到下个月甚至年底,那农民工干不干?比如写着加班费,节假日给双倍工资,这是法律规定的,也写进合同,但是执行过程中又打了折扣。老板可能就说不愿意干你走,这就是这样。所以农民并没有从合同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针对这个现象,在未来的用工制度里面,应该教育农民工,合同是保护他们的法律依据,不要为了痛快,好像不受约束而不签合同,真正有了问题以后自己的自身利益就很难得到保护。
《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还显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提高为1%,且各个地区被拖欠工资的比重较上年均有上升。对此,朱启臻认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屡禁不止,和劳动合同签订率的下降有一定关系,有关部门需要规范用人单位的报酬支付方式。
朱启臻:另外这些年尽管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来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但直到今天,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拖欠现象还在不断增加。很多地方没有钱就开工,由公司来垫支,农民工工资往往到年底才清算,这种垫付劳动报酬的办法,必须得到纠正。只有不拖欠农民工资了,都依法行事了,合同的有效性才能增加,签订合同的比例才能够不断上升。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