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8月17日电 为切实抓好扶贫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效改善贫困山区农户生存发展环境,贵州省黄平县推出住房、土地、就业、产业和社会保障五大惠民机制帮助贫困群众实现易地脱贫。
据了解,黄平县在2016年建设扶贫生态移民住房1668套,安置搬迁农村人口6760人,分别在旧州镇冷水河安置点和新州镇槐花村安置点,总投资4.56亿元,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20至25平方米。全县在实施易地搬迁中,贫困农户将享受下列政策:
一、住房政策。国有土地安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集体土地安置的,按照农村宅基地进行登记管理;提倡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房建设有机融合。
二、土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地需求,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计划单列;要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及时组织拆除旧房,复垦旧宅基地、旧村庄。
三、就业政策。以“5个100工程”建设为依托,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尽快实现就业。加强就业培训,促进搬迁群众实现转移就业,对于吸纳一定比例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和税收地方留存部分予以适当减免。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公益性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优先安排“4050”人员和就业困难的家庭成员。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就业信息专项统计制度,把易地扶贫搬迁就业纳入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的范围。
四、产业政策。县直相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支持措施,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引导和扶持搬迁群众从事种养业、加工业、乡村旅游和商贸运输等行业。对新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搬迁群众的产业化项目,在专项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
五、社会保障政策。切实做好搬迁群众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搬迁群众与安置地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搬迁群众原享有的各项惠农政策不变。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安置房不作为衡量条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廖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