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乡村振兴 > 正文

成都确定家庭农场认定条件:有5年农村土地经营权

更新时间:2014-03-04 13:43:35点击次数:1441次字号:T|T



  中国民生经济网讯(记者余行实习记者荣倖实习生向正坤)成都家庭农场经营者期盼已久的“家庭农场认定以及相关补助政策”,昨天正式出炉。经过前期细致调研,成都市正式发布了《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成都范围内家庭农场的认定条件,即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家庭成员为出资主体并承担责任;从事农业经营并具有适度规模的种植养殖场所,有连续5年及以上的农村土地经营权。

  《意见》中还指出包括今年市级财政投入1000万元专项家庭农场发展扶持金、创新金融保险和税收服务、开展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等优惠政策。并提到力争在2014年,发展150家以上家庭农场。

    来源: 华西都市报
0
(编辑:admin)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