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8月22日电 (记者郁静娴)记者从农业农村部在山西太原召开的全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目前,全国有74.5%的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70.1%的村领到了登记证书。河北、湖南、陕西等11个省份90%以上的村完成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制度安排。近年来,全国先后组织开展了五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共有28个省份、89个地市、442个县整建制开展试点,目前已在全国面上推开。
中央明确要求,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从各地看,大规模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结束,已进入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深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攻坚期。目前,全国农村集体家底已基本摸清,各地通过民主协商方式,制定本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的具体标准,已确认集体成员6亿多人。
稳步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目前,全国共有43.8万个村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为推动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农民共享改革红利,中组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计划到2022年扶持10万个左右的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目前已安排扶持资金289亿元。去年,全国村集体经营收益超过5万元以上的村占到48.2%,比2016年提高23.2个百分点;集体成员累计分红超过3800亿元,是2016年的3.6倍。
《 人民日报 》( 2020年08月23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