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扩面提标
2022年实现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全覆盖
本报记者 曾金华 武亚东
日前,我国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这项关系广大种粮农户利益的政策能从哪些方面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日前,在国新办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详解相关规定。
粮食主产省份全覆盖
近日,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针对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在实施步骤上,两大险种2021年覆盖实施地区约60%的产粮大县(500个),2022年实现13个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全覆盖。
“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符合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阶段和实际,基本上可以让投保农户‘旱涝保收’,从前期我们在6个省(区)开展试点的情况来看,这两个险种都受到了广大农户欢迎。”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表示。
我国自2007年中央财政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但保障水平仍以直接物化成本为主,难以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粮食安全需要居安思危,扩大主要粮食作物农业保险实施范围,给种粮农民吃下‘定心丸’,让更多的农民敢种粮。”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张立承表示。
提高水平保种粮不亏
“这次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不仅有利于农业保险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而且在稳定和提高种粮农民收入、稳定粮食生产和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张峭表示。
邹加怡介绍,完全成本保险包括了直接物化成本、土地和人工成本,主要功能是弥补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等导致的损失;种植收入保险主要是覆盖农业种植收入因为价格、产量波动而导致的损失。“这两种保险的保障水平最高都可以达到相应品种种植收入的80%。”邹加怡说。
在前期6个省份试点期间,试点险种的亩均赔款高于直接物化成本保险95.5%,高于大灾保险22.8%,理赔金额约是农户保费的12.2倍。“试点地区的三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共增加38.28万亩,说明政策效果非常好。”邹加怡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契合了新型经营主体的风险保障需求,将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都纳入保障范围,通过支持政策实施范围内全体农户自主自愿投保,全面提高种粮积极性。
财政持续强力支持
2020年,中央财政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85.39亿元,为1.89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13万亿元,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果放大145倍。“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我国成为世界上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最大的国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说。
《通知》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投保农户保费实施补贴,补贴标准为在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这次补贴政策既提高了中央政府承担比例,又进一步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张峭表示。
出险后,如何确保理赔更流畅?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王克冰表示,首先要让保费合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来厘定;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都要求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确保理赔主动、及时、精准。
庹国柱认为,这两个险种是我国农业保险产品发展主要方向,但目前没有成熟经验,需通过逐步扩大试验,找到适合国情的产品形态和实施方式。“新政策对保险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保险经营更加精细和精准。同时,各地应注重加强经营风险管控。”张峭说。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