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经济网讯(尹庆)近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批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群体性纠纷,保障了五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2011年1月,广安区大龙乡光明村五个村民小组将480亩土地出租给唐邦秀种植药材,因效果不好,唐邦秀离开广安,承租的土地荒芜,从2012年开始拖欠租金不交。五个村民小组分别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唐帮秀解除合同,追收租金,合理的利用土地。我院立案后,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办案法官考虑到,在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中,农民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如若处理不当,很容易激化矛盾。
为此,分管领导与承办法官一起讨论确定了调解的办案思路。一方面,部分办案人员根据原告的申请立即赶往深圳,对唐邦秀的财产进行了查封,促使唐邦秀来到广安;另一方面,承办法官邀请当地政府人员,一起参加与五个小组的村民代表的会谈,了解村民诉求,安抚部分情绪激动的村民,为开展调解工作做准备。后,被告唐帮秀到庭诉讼,承办法官多次与其沟通,讲明利害关系和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被告同意支付近50万元的租金给农户,并达成调解协议,解除了土地承包合同。成功的调解,也让这起有可能激化矛盾的群体性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