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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仪征:督促整治乱占基本农田行为

更新时间:2023-06-28 15:04:32点击次数:39654次字号:T|T


 本报讯(通讯员王静 李星)“这块地之前堆满了垃圾,如今变成庄稼地了,今年的收成应该不错。”日前,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等对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当看到农田里的农作物长势喜人时,大家不由发出了感叹。

  2013年,吴某为了经营建筑材料出租生意,从村民手中租用农田堆放钢模建材,并采用倾倒砖渣、水泥硬化等方式,将租用的22.85亩农用地硬化。土地管理部门发现后责令吴某整改,但整改后不久,吴某又再次对土地硬化。

  2021年3月,仪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履职中发现吴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遂向该院刑事检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刑事检察部门核实后,依托“两法衔接”机制,监督土地管理部门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经鉴定,吴某硬化土地的行为造成21.1亩耕地失去耕种条件。

  2022年2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仪征市检察院在委托专家进行生态损害评估后,于同年6月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吴某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对破坏的耕地进行复垦或缴纳复垦费用70万余元,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吴某表示愿意按照复垦方案的要求进行整改,并采取了挖掘、搬运地表被硬化物料、回填土方等措施。2022年9月,该院与吴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吴某在两个月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9月11日,吴某在正义网公开道歉。9月26日,经鉴定,涉案耕地已全部复垦,地块已符合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结合相关情况,法院最终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此外,该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对辖区耕地未恢复、拆除违建后再次建设等违法现象进行重点监督。截至2022年11月,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诉前磋商等形式,督促职能部门、属地政府依法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1起,涉及耕地面积71.65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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