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洪州镇塘冲村、九厥村、归欧村三村协商制定《联合公约》,破解了村规民约在跨村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也筑牢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创和谐、文明的美丽村落,推进三村文明新风尚。这是黎平县“跨村合约”自治的一个缩影。
针对行政村之间民族多元、相距较远、办事不方便、管理难度大等实际问题,黎平县聚焦群众需求,整合现有资源,在双江、洪州等乡镇探索制定“跨村合约”,推行跨村治理,有效破除少数民族群众陈规陋习,树立文明乡风。
双江镇通过组织党员、群众召开鼓楼会、院坝会,征集选出村民认为急需革除的陈规陋习。对各村婚丧嫁娶礼俗、村规民约,苗寨群众跨村办事、走亲访友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及分歧进行调研,摸清农村陈规陋习,为“跨村合约”制定扫清障碍。截至目前,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1条。
按照“不建机构建机制”和“六有”标准,组织各村采取个人自荐、村推荐、摸底调研等形式,从寨管委成员、寨老以及返乡知识分子中推选41名代表,参加镇级“跨村合约”座谈会,将送礼、回礼、严禁抢婚、严禁早婚早育、严禁近亲结婚等纳入“跨村合约”,条款简明扼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跨村合约围绕移风易俗内容制定出约定条款16条。
各村代表对“跨村合约”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和后期监管,从各村规民约执行委员会推选成员成立“跨村合约”执行委员会,联合镇综治部门对“跨村合约”的村寨事务进行监管和处置。并对“跨村合约”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管,适时调整,确保合约执行顺畅。截至目前,共监管处置事务20 起。
“你办酒回礼一只羊,我办我不回,那就是我小气,就算我借钱都要回礼。”天堂村韦家生的话语,充分体现了广大群众愿意执行习俗相近的跨村合约。
据双江镇干部吴胜明介绍,“跨村合约”是习俗相近的民族村自发形成的,大家都愿意执行的一种村民自治的“新”高度。今年以来,双江镇通过“跨村合约”有效整治高价彩礼2起、早婚早育劝导5起、高价回礼2起、整治大操大办1起,劝导夫妻和睦5起、化解邻里纠纷5起。(李周 田兰兰 姚进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