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佳节来临之际,为加强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推广,营造孝老敬老爱老良好社会氛围,10月9日下午,乐山市专题召开“嘉里养老·幸福银龄”媒体沟通会。
会上,乐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恒杰介绍了《乐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版)》和全市养老服务发展情况;乐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玉琴详细解读了《乐山市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乐山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科长杨祎发布“健康孝老”特色消费券发放活动和“焕新适老”产品惠享活动;乐山市慈善联合总会秘书长黄庭月发布了“大爱乐山银龄善居一块走活动”。
据了解,为有效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乐山着力提升养老机构,特别是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养老机构108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72个、民办养老机构36个;建设养老床位16589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4%,能有效满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
今年7月,乐山市民政局、乐山市发展改革委、乐山市财政局于联合印发实施《乐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版)》,努力让每一名老年人享受“家门口”的养老服务。据了解,乐山“十四五”末、“十五五”乃至“十六五”养老服务发展的重点都将围绕“居家社区”谋划推进,加快建设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到今年年底前,全市将建成投运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23个、社区老年助餐点45个、社区老年教育点15个、社区综合为老服务站244个。同时,依托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居家上门服务项目清单,组建居家上门服务团队,大力推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推进智慧赋能,建立“点单式”智慧应用平台,让养老服务设施“一键查阅”,居家服务项目“一键预约”,居家养老需求“一键发布”,全面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平台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前试运行。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出台的《乐山市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破和创新。
一是新增救助情形。支出型救助对象中新增因主要劳动力伤病以及照料家中重病重残、孤老幼儿导致收入减少,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急难型救助对象中新增过渡型临时救助类型,对在申请低保、特困或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社会救助期间生活无以为继的家庭和个人实施过渡期临时救助。
二是打破户籍限制。明确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非本地户籍流动人口,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由急难发生地给与临时救助,不受非本地户籍限制。
三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充分考虑部分困难群众的特殊情况,将同一年度内同一事由申请临时救助次数从1次放宽至2次。明确需要通过“一事一议”方式适当超过相应救助标准的,人均救助水平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既明确和提高了临时救助标准高限,又匹配了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
四是部分标准城乡统筹。充分考虑教育、医疗等开支的持续性和必要性,对支出型临时救助统一按照城市低保标准基数执行,标准相较以往提高414元/人—1242元/人。
五是细化明确标准档次。为突出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针对因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因照顾家庭伤病员无法稳定就业和急难程度较轻导致的基本生活困难,将人均救助标准设置在低保标准3倍以内,有效减少基层落实救助标准的随意性;明确对因教育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只对接受教育家庭成员落实救助,其他困难情况按照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救助。
乐山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和乐山高新区社会管理局负责人,乐山市养老行业协会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社会爱心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志愿者代表等参加沟通会。(陈小平)